欧洲的立法为了确保纳米技术在粮食生产中的安全应用,立法框架必须与技术和科学进步保持同步。关于这一问题的首批文件之一,日期为2004年,题为"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2005-2009年欧洲行动计划",欧洲委员会在其中提出了其战略,以便使卫生和食品安全条例与纳米科学的发展相一致。2009年3月,欧洲食品安全署的科学委员会发表了一份关于“纳米科学、纳米技术以及食品和饲料安全”的第一份意见,声明用于风险评估的经典方法也可以应用于纳米粒子,但必须在个案基础上执行。该文件指出,科学数据是有限的,方法没有充分协调和验证来定义一个单一的程序。2011年欧洲食品安全署发表“指导风险评估的应用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在食品和饲料链”,提供指导测试方法来识别和描述危害因工程纳米材料的使用(运用)作为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新奇的食物,饲料添加剂和农药。同年,欧洲食品安全署还建立了“食品和饲料中纳米技术风险评估网络”;这个网络促进了方法的统一,会员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并在评估风险方面取得了新的协同作用。扎帕博士,纳米材料在目前的欧洲法律框架内是如何看待的?食物中存在的纳米粒子可能来自不同来源:环境污染物;从联系材料迁移;以添加剂或成分的形式存在;农药残留物或纳米型兽医残留物。食品添加剂的调节介绍了使用纳米技术获得的常规技术和添加剂获得的添加剂的明显区别,指示“当食物添加剂已经包含在社区名单中并且其生产方法或起始材料中存在显着变化使用或者存在粒度的变化,例如通过纳米技术,通过这些新方法或材料制备的食物添加剂应被视为不同的添加剂,并且必须在社区列表中的新条目或规范的变化在它可以放在市场上之前“。即使是食品标签的规定也规定消费者在食物中被告知工程纳米材料的存在。特别是,它规定,以工程纳米材料形式存在的所有成分应在成分列表中清楚地表明;这些成分的名称应在括号中的“纳米”一词之后。





